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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切实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自2012101日起我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提高到60,增长9.1%。据统计,我市将有114.38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受益。近日,我市已拨付省、市财政补助资金1442万元,专项支持县区落实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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