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工作动态>正文

临沂市三项举措规范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3日 浏览次数: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代理记账机构审批职能由县区划归市级,并严格标准条件,把好行政审批关,确保代理记账机构具备过硬资质。

二是加强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建立代理记账机构定期备案制度,动态掌握代理记账机构人员变更、业务开展及制度建设等情况,督促代理记账机构依法开展业务。对不按要求进行备案管理的,视情节撤回许可,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市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摸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机构名称不规范、不按要求进行备案管理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对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会计监督检查的范围,逐步规范代理记账工作。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