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财政职能由过去面向千家万户抓收入的“征管型”逐步向保证公共财政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型”转变,由过去单纯的“行政管理型”向面向农村和农民的“社会服务型”转变。在这种形势下,我市坚持“三个着力”,有效提升了基层财政的服务水平。
一是着力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2011年启动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以来,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多次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乡镇,实地调研,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的标准和细则,检查指导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2012年我市创建规范化财政所70个,居全省第一。截至目前,全市规范化财政所达到117个,占全市总数的74.5%。
二是着力提升基层财政人员素质。积极举办基层财政管理人员培训班,坚持政策性和业务性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选择贴近基层财政工作实际的课题,课程内容涵盖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编制、粮食直补、家电下乡、农村社会保障和支农政策等。2011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乡镇财政人员1374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大提升了基层财政人员综合素质。
三是着力加强基层财政资金监管。将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通过开展财政惠民大厅建设、规范化财政所创建、财政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活动,推进乡镇资金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积极推行分片设立财政监督办事处工作试点,延伸财政监督触角,实现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的日常化、常态化、持续化,保证了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