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户
为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市财政设立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户。基金专项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目前,已设立启动资金2000万元,其他基金将通过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交强险罚没收入、救助资金孳息、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等渠道筹集。下一步,市财政将积极协调公安部门成立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理顺工作流程,为正式实施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