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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零缝隙”监管扶贫互助资金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22日 浏览次数:

 

2008年开展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来,沂南县财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多项措施,对扶贫互助资金实行“零缝隙”监管,有力促进了扶贫互助社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已成立扶贫互助组织53家,入社农户9233户,互助资金总额达1374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建立试点联系人和试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为加强扶贫互助资金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互助社管理。指导帮助试点村建立健全扶贫互助社章程、会议制度、借还款制度、财务管理与核算制度、公告公示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加强互助社管理,切实规范互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三是开展绩效评估,规范互助社运行。县财政和扶贫部门不定期对53家互助社进行绩效评估,并结合上级检查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互助社,逐个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安排专人对口帮扶整改,确保互助社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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