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9月1日起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为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改革,在市级公务消费领域推广普及公务卡结算,近日,我市发布了《关于建立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暂定强制性结算项目3项,鼓励性结算项目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