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今年5-7月份,费县财政部门与监察、中国人民银行费县支行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共撤并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86个,初步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多头开户、违规开户等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办事机构。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单位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的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有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办事机构,为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清理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费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工作专项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对清理工作的范围、内容、要求、实施步骤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为整个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依据。
三是分步组织实施,深入开展清理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整个清理整顿过程分为单位自查、部门核查和审核处理三个阶段。在单位自查和银行自查结束之后,账户清理整顿核查小组对自查结果进行逐一核实,深入到各金融机构落实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在摸清账户设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与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沟通,提出账户撤并或保留的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后,专门下发整改通知,责成问题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账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