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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到中央财政中部补助政策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2日 浏览次数:

 

根据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要求,近日,中央财政确定对我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实行中部地区补助政策,补助金额由每人每年0.5万元提高至1.5万元。同时,省财政也相应加大支持力度,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7000元。目前,我市已将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653.5万元拨付至各县区。新补助标准的出台,将使全市297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受益,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干事创业、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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