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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23日 浏览次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从20127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为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市财政局从6月起着手开展工作。截止71,顺利完成了117个市直财政统发工资单位8034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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