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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四项措施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0日 浏览次数:

 

为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临沂市财政局联合税务、工商等六部门,出台了我市贯彻实施《准则》的指导意见,并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准则》2013年在我市顺利实施。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开展以宣传《准则》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宣传月”活动,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家讲座、开展有奖征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营造《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调研。与税务、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联合召开由小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教研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参加的《准则》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研究新旧准则的变化情况。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充分估计《准则》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

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召开全市《准则》贯彻实施动员大会暨师资培训会,就《准则》的贯彻实施进行动员和师资培训。抓好业务培训,按照分层次、分类别培训的原则,将《准则》作为小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选内容,确保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是建立协作机制。根据临沂市《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办等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精神,财政、税务、工商、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细化分工,建立完善分工协作的联合推动机制,指导和督促《准则》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从2013年起,要求小企业在办理纳税申报、企业工商年检、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融资和征信系统信息采集时,一律按规定财务会计报表格式报送财务会计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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