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按照市政府《关于吸引高层次创业人才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从2011年起,市财政加大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人才的引进、培训、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是积极落实人才奖励政策。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就业,根据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财政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对2011年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进行了筛选认定,共对44名高层次人才兑付人才奖励资金176万元。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按照“先审核、后拨付、重监督”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人才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