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与资金的管理,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临沂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是指按照“客观公正、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的量化指标和统一的评价标准,对各县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奖补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的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实行四个等级百分制,主要考评地方组织领导、预算安排、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培训、农民满意度等方面,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办法的出台对提高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