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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4日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与资金的管理,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临沂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是指按照“客观公正、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的量化指标和统一的评价标准,对各县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奖补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的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实行四个等级百分制,主要考评地方组织领导、预算安排、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培训、农民满意度等方面,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办法的出台对提高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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