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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财政局三项措施支持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助推中小企业开展直接融资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7日 浏览次数: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近期,临沂市财政局会同人民银行临沂中心分行、市金融办积极探索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新渠道,扎实推进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工作,帮助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实现直接债务融资。

一是设立2亿元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区域集优融资机制的核心就是引入地方政府资源助推中小企业发债。通过设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发展基金,作为风险缓释措施,当发行企业和反担保机构同时违约时,由该基金偿付,偿付上限为发债额度的5%。目前,我市设立的2亿元发展基金,可帮助中小企业从银行间市场融资40亿元,为企业通过区域集优实现直接债务融资提供切实保障。

二是出台针对发债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参与直接债务融资的积极性,市财政对发行两年期、三年期债券的企业分别按其实际发债额的1%1.5%给予财政补贴,作为反担保费用,由发债企业直接支付给为其提供反担保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三是协调落实风险缓释措施。推荐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天元天诚、华瑞信恒、亿盛担保、鑫源担保等信誉较好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发债企业提供反担保服务,实现反担保能力达110亿元。合理设置收费标准,规定每年收取担保费用不超过担保额的1.5%,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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