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累计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7.3亿元
我市家电下乡工作自2007年12月1日开始试点,至2011年11月30日如期结束,全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255万件,销售金额62亿元。分县区看,销售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有兰山区、平邑县、沂水县、沂南县、莒南县5个县区。其中,兰山区12亿元,居全市首位。
自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补贴下乡家电245万件,兑付补贴资金7.3亿元,平均每件补贴298元。分县区看,补贴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兰山区、平邑县、沂水县、沂南县、莒南县、费县。其中,兰山区1.45亿元,居全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