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编制收支计划。根据建设需要和财力可能,在编制年度政府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时,一同编制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明确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负债规模,合理控制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自2011年起,将全年债务收支计划报人大审议,根据人大决议来实施年度融资计划。
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财政归口管理,逐笔登记台账,制定还款和融资计划,搞好资金调度,确保偿债资金及时到位。严格债务审批制度,要求政府机关和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对外担保、贷款和对外投资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银行融资一律缴存财政基建专户,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三是优化债务结构。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中长期贷款,不断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尽量错开还贷高峰,缓解融资平台公司的偿债压力。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会同审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对债务资金的投向、结构,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严格管理与监督,确保债务资金安全,切实降低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