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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以奖代补”力推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5日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费县制定实行以奖代补办法,进一步提升基层教育办学水平,即:对2011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幼儿园,县财政按建筑工程造价的50%予以奖励;对2012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幼儿园,县财政按建筑工程造价的30%予以奖励。

截至目前,该县已开工建设幼儿园10多处,6个乡镇的中心幼儿园近期将开工。到2012年年底,全县将完成县实验幼儿园、费城镇三关幼儿园、15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以及46处依托小学所办幼儿园的改、扩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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