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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226.5万元支持小麦秸秆切碎还田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5日 浏览次数:

 

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核心示范区实施的小麦秸秆切碎还田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开展作业的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补助标准为每亩5元,并要求各县区按照11 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近日,市财政、农机联合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市7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的45.3万亩小麦进行了验收确认,发放市级补助资金2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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