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做好前期筹备工作。试点工作前,市财政与交警部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过认真分析研究,确定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警罚没收入缴费作为突破口。之后,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并对全市拟安装金融POS机地点进行调研论证,合理选点布局。同时,购置了开展公安交警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试点工作所需的服务器、微机、通信专线及扫描仪,全面做好了前期筹备工作。
二是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交警支队、建设银行抽调专人组成联合工作组,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试点工作。根据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协调各县区财政部门和银行机构配合做好试点工作;交警支队负责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软件安装及其使用培训;市建设银行负责金融POS机的安装调试。
三是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联合工作组已在全市所有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及直属一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设置了金融POS机30多台,逐台进行了程序安装、信号调试和缴费试验等工作,并对民警进行了认真培训,确保了金融POS机正常运转。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办理电子化征缴业务20余万笔,完成征收金额2100余万元,承担了全市90%以上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罚款缴纳业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