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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政策调整后我市年内将减收工薪阶层个税收入0.8亿元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04日 浏览次数: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案,于今年91日起施行,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月。此次改革在大幅度减轻工薪收入者税收负担的同时,也将对我市财政收入产生一定影响。根据个税政策调整情况,经初步测算,今年后四个月仅工薪阶层就将减收个人所得税0.8亿元,减少地方财政收入0.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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