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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集中收费工作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14日 浏览次数:

 

近日,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市政务大厅窗口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集中收费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集中收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人员选派。根据市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局机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进驻市政务大厅开展集中收费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授权到位。同时,安排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轮流到窗口值班,及时帮助解决集中收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加强学习演练。集中收费工作中,市财政窗口不但负责31项收费项目的缴费审核,还承担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考务费、高级会计师评审费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工作,涉及收费项目多、政策较为复杂,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较高。为此,窗口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集中收费的通知、操作规程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并利用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进行模拟演练,进一步熟悉业务流程,增强实际操作技能。

三是规范执收行为。在收费过程中,市财政局窗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有关优惠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弹性收费、搭车收费。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减免项目,依据申办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按照《临沂市政府非税收入减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对于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特殊情况,如确需办理收费减免,报市政府研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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