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捐赠收入、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规范减、免、缓缴非税收入行为,临沭县先后制定了《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非税收入缓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为提高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不断拓宽征收范围。依托县政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了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采矿权价款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的直接征收。截至目前,全县共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2.1亿元,征收河道采砂税费46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61万元。
三是着力创新征管模式。大力推进涉企“一费制”管理改革,将9个执收部门的14项涉企收费项目和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纳入“一费制”征收管理范围,通过谈费、定费,填写《企业缴费明白卡》,并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驻政务大厅窗口“一票”征收,预计全年征收各类规费1161余万元。加强银行代收网点建设,在保留原有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四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的基础上,新增邮政储蓄、临商、农信三家代收银行,既方便了缴费人缴费,又提高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征缴率,实现非税收入项目全部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征缴。
四是突出抓好征管难点。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专门制定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要求乡镇在代征社会抚养费时一律向缴费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由缴费人持票到乡镇银行代收网点缴费,实现县财政对社会抚养费的直接征收。同时,对乡镇代征社会抚养费开展了以清理收入过渡户、清理违规财政票据、清理已征收未上缴财政的社会抚养费为主要内容的“三清理”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乡镇截留、坐支社会抚养费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