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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四措并举提高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30日 浏览次数:

 

 

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捐赠收入、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规范减、免、缓缴非税收入行为,临沭县先后制定了《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非税收入缓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为提高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不断拓宽征收范围。依托县政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了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采矿权价款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的直接征收。截至目前,全县共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2.1亿元,征收河道采砂税费46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61万元。

三是着力创新征管模式。大力推进涉企一费制管理改革,将9个执收部门的14项涉企收费项目和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纳入一费制征收管理范围,通过谈费、定费,填写《企业缴费明白卡》,并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驻政务大厅窗口一票征收,预计全年征收各类规费1161余万元。加强银行代收网点建设,在保留原有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四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的基础上,新增邮政储蓄、临商、农信三家代收银行,既方便了缴费人缴费,又提高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征缴率,实现非税收入项目全部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征缴。

四是突出抓好征管难点。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专门制定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要求乡镇在代征社会抚养费时一律向缴费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由缴费人持票到乡镇银行代收网点缴费,实现县财政对社会抚养费的直接征收。同时,对乡镇代征社会抚养费开展了以清理收入过渡户、清理违规财政票据、清理已征收未上缴财政的社会抚养费为主要内容的三清理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乡镇截留、坐支社会抚养费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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