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市财政不断完善国库内控制度,规范资金支付流程,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资金管理体系,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一是严格账户管理。与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关于印发〈临沂市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财政部门为每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财务适合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单位零余额账户,其他账户按财政部或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开设。在部门内部,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均按上级规定开设,且统一归口国库部门管理。
二是严格印鉴管理。遵循“严格审批、用印登记、专人保管、规范使用”的原则,拨款印章实行分人分印管理,明确责任,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建立权责明晰的印鉴管理制度,确保印鉴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三是严格拨付程序。坚持“用制度管钱、按程序拨款”的原则,每一笔资金都严格遵守申请、审核、审批、拨付的操作程序,严格资金拨付手续,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实现了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实行相互制约的控制机制,做到拨款人与复核人、印鉴管理人与拨款人分离,确保每笔资金安全透明。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内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人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上级财政部门开展好外部监督。同时,健全对账管理机制,每月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进行定期对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