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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三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09日 浏览次数:

 

兰山区积极探索改进政府采购监督方式,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全程监管,较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额3370万元,节支438万元,节支率为13%

一是加强事前监管。对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认真审核,严格遵守采购方式适用条件进行审批,同时进一步规范采购信息披露,要求中介机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信息,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

二是加强事中监管。对重点采购项目实行现场监管,并邀请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对评审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有效避免操作的随意性。

三是加强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采购文件备案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对于违法、违规供应商,坚决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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