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财政奖励政策。2011年,县财政安排奖励资金1000万元,并将逐年度增加,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市场开拓、节能减排、品牌创建、研发平台建设等,充分发挥企业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主导作用。
二是实施人才培养政策。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通过举办高级管理研修班、行业标杆企业考察班等,对企业法人代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轮训,不断提高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企业家的创新意识,为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实施环境服务政策。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大力推行“一费制”收费,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审核核定,并予以公示。执收部门与企业进行面对面谈费、定费后,按照“确定基数,限定总量,收费审批,统一管理”的征收模式,由财政部门集中收缴,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目前,全县已将169家企业纳入“一费制”收费范围,涉及费种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