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市财政局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搞好配合,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截至目前,在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70余条,完成采购项目39个,采购金额5505.3万元,节支率达21.6%,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进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进行了研究安排,明确了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靠上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思路,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员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着力打造“服务型、效率型、阳光型”采购平台。
二是提高效能,优化服务。要求交易中心财政窗口人员认真践行《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服务承诺》,全面落实 “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审批限时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行局班子成员现场办公制度,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局驻市政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实行现场办公的意见》(临财党组﹝2011﹞1号),每月都安排1名局班子成员及两名以上中层干部到财政窗口现场办公,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另外,通过组织培训班、印发明白纸等方式,及时宣传政府采购进驻交易中心的工作流程、业务范围,主动为相关部门及代理机构搞好服务。
三是规范程序,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统一办理进场登记,统一发布采购信息,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并现场签订《专家抽取保密承诺书》。严格执行“管采分离”规定,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并由采购单位和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标定价以确定供应商。财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监管手段,实施对交易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努力建设“阳光财政”,确保“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