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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临沂市民生支出在全部财政支出中占比过半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7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支出的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惠农政策,积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支持全市“十大为民工程”的实施,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2010年,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38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的58.4%,增长23.1%。其中,教育支出51.3亿元,增长23%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级财政落实资金6.1亿元,为93.4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和特殊教育学生免除杂费、课本费,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各级财政落实资金4112万元,惠及全市14万名城市中小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级财政落实资金1亿元,用于高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医疗卫生支出21亿元,增长33.6%重点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全市惠及农民839万人、城镇居民77.8万人;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680万元,保障了试点县群众用药安全、价格合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亿元,增长29%扩大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继平邑县之后,费县和沂水县也相继开展试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立分类施保重点救助机制,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3亿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37.7万人。农林水事务支出27.7亿元,增长16.3%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良种、农机具购置等涉农补贴7亿元;兑付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4.57亿元,补贴家电74万件、汽车摩托车15万辆;市级安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亿元,在建和竣工农村住房达到12万户,实施整村迁建503个,明显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3亿元,增长28.1%完成廉租房建设项目1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0个,建设经济适用房60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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