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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全力支持抗旱救灾保民生

发布日期:2011年02月16日 浏览次数:

自去年9月中旬以来,临沂市已有五个月时间基本无有效降雨,是2002年以来旱情最严重的一年。目前,旱情还有进一步蔓延加重的趋势,农作物生长及人畜饮水都面临着严峻挑战。为最大限度降低干旱损失,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抗旱工作会议、粮食生产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抗旱救灾作为当前支持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大事来抓,发挥职能作用,科学调度资金,优先保障抗旱需要,确保抗旱救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一是多方筹措,切实加大抗旱救灾资金投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财政部门迅速行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抗旱救灾需要。自去年12月份以来,累计筹集市以上抗旱资金1.06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7580万元,市财政安排3060万元,为浇水保麦、人畜饮水、春管春播应急水源建设和人工增雨等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是特事特办,加快抗旱救灾资金拨付进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会同水利、农业等部门,合理分配使用各级抗旱救灾资金,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中央和省市1.06亿元的抗旱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是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抗旱救灾需要。结合旱情实际,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进一步增加抗旱投入。对预算安排的支农资金早规划、早实施,凡是能与抗旱结合使用的资金,都向抗旱倾斜;涉及水利的各类资金重点支持抗旱双保,优先安排用于抗旱工程。

四是加强监管,确保发挥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效益。对各级安排的抗旱救灾资金实行登记造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督办,对滞留、挤占、挪用抗旱补助资金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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