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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加大对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力度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1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投资项目评审质量,更好地发挥投资评审的职能作用,临沂市投资评审中心拟定了四项措施,切实加大对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

一是实行管派分离。对评审任务的分派,实行管理和委派分开,即从事项目管理的科室只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和监督,不负责中介机构的委派;委派由综合科根据业务的性质,统筹考虑各中介机构的资质、实力、特长等情况,提出初步意见,由中心主任确定,从而形成相互监督约束的工作机制。

二是实行委派公示。对每一项政府投资工程委派的评审中介机构及财政监督员,都通过市财政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既起到对委派机构的督促作用,又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委派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实行抽查复审。每年由市投资评审中心组织人员对重点工程项目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复审,从每个受委派的中介机构评审项目中选择一个进行复审,全面审查评审质量情况,及时发现并改正问题,督促中介机构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是实行优胜劣汰。严格对中介机构的考核管理,每年度结束后,对中介机构的工作、廉政等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绩效高的机构,优先使用;对考核不合格、业务能力差的机构,不再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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