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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区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4日 浏览次数: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鲁财基〔20109号)要求,自201131日起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两税征管职能划转是顺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向,整合财税部门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大举措。对此,市财政局坚决贯彻上级要求,会同地税等部门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通力合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了城区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与地税部门联合举办了两税征管人员培训班,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政策、业务流程及税款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系统培训,同时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使地税部门征管人员尽快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办好业务。

二是积极稳妥搞好移交。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的情况下,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妥善解决职能划转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确保了划转工作的顺利进行。自31日起,城区契税征管职能正式划转到地税部门;为确保职能划转后业务的正常开展,将财政部门所属的征管设备,包括电脑、征管联网软件、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品,一律移交给地税部门使用,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延续和衔接。另外,县区也已完成两税职能划转的业务交接,其他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三是认真做好后续工作。组织人员对近年来的两税征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交档案室立卷归档,以备查证。认真做好与国库、银行的账目核对工作,确保账款一致。对未使用的税票进行清点缴存,对征管业务使用的印鉴统一收回集中保管,确保不出现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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