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临沂市下大力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逐步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链条,不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对30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评价标准体系建设。
二是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分节点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对未如期完成节点任务的单位及时通知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按照绩效问责机制及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规范评价工作流程。预算年度结束后由预算绩效管理科结合部门单位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活动,同时挑选部分重点项目,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工作机制,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每年底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部分项目资金,或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