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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出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补政策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8日 浏览次数:

 

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支持我市医药产业转型发展,市财政出台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同品种全国前3名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在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助基础上,受益财政根据该仿制药上年创造的地方级税收增量,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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