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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财政多管齐下加强政府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监管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8日 浏览次数:


     

批量集中采购模式因其采购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可更广泛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因而能够更好地防止因采购人自由裁量权过大而引发的“权力寻租”现象,有效节约财政资金。自我市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以来,批量集中议价形成的采购价格远低于同期同档次产品的采购价格水平,符合“物有所值”目标,同时也有效防止“低配置高报价”和“低价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          

一是强化源头控制。深化我市批量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明确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及品种、批量集中采购时间安排与计划申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审核和组织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监督与管理等事项,切实增强操作性和严密性,确保我市集中采购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是注重过程监管。从采购项目申报开始,合理规划需求档次,对标准、数量等进行把关,做到既可满足办公需求,又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有效杜绝超标准采购,并就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履约售后等环节实施统一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是加强跟踪监管。从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看,个别中标供应商存在延迟送货时间、中标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影响了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就此问题,要求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向财政部门进行反馈,提高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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