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市财政局对12个市级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市直14个部门、16个县区,市级资金额3.28亿元,现场评价资金使用单位380个。目前,评价工作顺利完成,评价结果已向有关部门反馈,并与明年预算安排挂钩。
一、拓展评价范围。评价的专项资金类项目涵盖了环保、文旅、安全、社保、林业等社会关注重点领域,同时筛选了4个2018年度业务经费类项目探索实施事中绩效评价,分析项目运行和预期绩效偏差,更好地为预算执行和改进管理服务,为下步开展绩效跟踪奠定基础。
二、规范评价操作。在今年市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要求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执行《临沂市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统一工作程序和方法、评价方案和评价报告格式等,进一步提高了评价工作的规范性。
三、设定重点控制指标。将资金使用拨付、项目支出与项目预算匹配性、预算执行率、项目实际完成率等指标设为重点控制指标,如指标达不到标准,则相关二级指标整体不得分,对防止评价得分虚高,提高评价结果客观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强化监督指导。安排专人实时跟踪联络专项资金类项目、业务经费类项目评价,参与评价方案审核、现场评价跟踪指导、评价报告审核等工作,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培训,促进了评价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