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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财政局强化措施打造“诚信财政”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3日 浏览次数:

 

2018年以来,罗庄区财政局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全力打造预算绩效、会计信用、阳光采购、财政监督“四个信用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打造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中期财政规划的部署,科学编制了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制定出台了《罗庄区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提升了区级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质量。加强了预决算公开力度,对78个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保障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打造会计信用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提高诚信意识,筑牢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诚信档案,监督、约束、激励会计从业人员严格自律,并将此作为会计人员从业执业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和提示信息,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逐步形成信用档案。采取多种形式增强会计人员对信用记录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对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热爱会计事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奖励,通过媒体予以宣传,增加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提升会计信誉。

三是打造阳光采购信用体系。 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建立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盲目采购现象发生。严格采购审批手续,严格规范抽取评标专家,严格采购信息发布。

四是打造财政监督信用体系。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全程参与监管,随时了解工程建设进度,认真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核算、绩效评价等工作。对全区8个街镇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执行和乡镇工作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区77个区直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街镇和区级预算单位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了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限期进行整改落实,推动财政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合理合规保障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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