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沂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坚持市县同步、统筹推进,做到“围绕一个目标,夯实两个基础,抓好三个重点”,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围绕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运行,加快构建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完善“四本预算”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夯实两个基础: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尽快出台我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紧部署落实。认真研究事前绩效评估、评价结果应用和市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的思路措施,加快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修订绩效评价和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全链条绩效管理制度。二是硬化绩效约束。进一步厘清预算绩效管理各方职责,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抓好三个重点:一是补齐工作短板。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试点,指导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开展绩效自评,规范绩效自评组织程序,完善绩效自评工作机制,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探索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估试点,提高部门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健全评价机制。建立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实施,选取重大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反映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实现情况。加强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监管,督促提高第三方绩效评价水平。三是公开绩效信息。按照各级人大关于加强本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本级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继续在政府预算公开平台中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