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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财政三项措施促进国有资本收益收缴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1日 浏览次数: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收益收缴,全面反映企业发展的成果,临沂市三项措施促进国有资本收益收缴。

一是加强国有资本预算管理,统筹收益收缴。通过编报国有资本预算,明确国有资本预算收入范围,科学确定各企业收入预算,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调动了企业上缴收益的积极性。

二是加大征缴检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针对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规模不大,部分收支科目基数偏小、难以预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现状,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进点检查的方式,历时6个月,共检查企业275家,合理核定企业应缴的国资收益,做到了应收尽收。

三是改进征收措施,加快收入收缴。实行“边检查边入库”的原则,每检查完一个预算单位,由检查组负责督促预算单位及所属企业申报缴清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限期入库。对应缴未缴的企业及其监管单位,采取下达催缴通知书的方式,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上缴国资收益,加快了收缴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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