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完善残疾儿童服务供给社会保障体系,市财政2019年安排彩票公益金855万元,用于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和生活补助项目,支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一是扩大救助范围。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对符合听力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坚持“救早救小”和“应救尽救”原则,将救助年龄从0—9岁扩大到0—18岁,保障所有残疾儿童都享有基本康复权利。
二是提高救助标准。经残联审核,对需要长期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予以补助。市残疾儿童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标准由原来每年补助12000元提升至15000元,对在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每年发放3000元送训补助,提升康复保障水平。
三是健全制度衔接。对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范围或其他救助项目工程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由医保或其他救助项目资金按规定支付,支付后的救助对象自负部分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据实给以结算补助,但不得超过本市的最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