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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财政四项措施强化民生资金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浏览次数:

临沂四项措施强化惠民惠农、扶贫、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民生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一是优化资金分配。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资金分配原则,对资金分配机制进行完善优化,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阶段就加强对民生资金项目的评审,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定政策、定标准、定规矩”的资金分配导向作用。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建设。着力在清查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民生资金拨付、使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管控好民生资金,防控风险点。

三是强化资金流程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民生资金专户管理、集中支付、专账核算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批,实行部门经办、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复核、财政调拨审核报批程序。

四是强化资金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重点选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资金实施重点检查,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促进民生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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