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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财政四个明确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30日 浏览次数:

 

近日,临沂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临沂市财政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系统普法职责,推进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

一是明确工作机制。为了切实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沂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局党组每年听取一次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同时,要求每个单位科室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科室普法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研究制定了《临沂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将66部与党内法规、财政管理、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科室。同时,要求在财政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确定职责分工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以及对口服务单位的法律需求,认真开展税法宣传月、上门送政策等普法宣传活动。

三是明确普法重点。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依法履职能力,围绕债务风险、扶贫资金监管、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税制改革等财政改革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研究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财政领域典型案例,建立财政领域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四是明确宣传方式。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微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新技术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深度运用,不断推进“互联网+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广泛传播财税法律和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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