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法治”“规范”,营造良好的执法工作环境。坚持“跳出执法看执法”,着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行“一把手带头学习预算法”制度,县委书记、县长以上率下,亲身示范,县级领导、法检两长、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参与,在敬畏、遵从、从严执行财经法律上形成了良好带动效应,从根本和长远上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消除了阻力、破除了羁绊。
二是突出“四个抓手”,提升财政执法工作效能。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制发财政“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突出“责任落实、业务流程、阳光透明、素质提升”四个抓手,推动形成了环环相扣、严格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以及公开透明、依法规范的执法工作流程,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开、文明”的执法工作要求贯穿到了财政执法实践的方方面面。
三是夯实“两大基础”,创新蒙阴财政执法模式。一方面,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本着务实管用、科学精细、完整统一的原则,持续开展各类财政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完善工作,贯通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涵盖了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现了依制度管权用钱理财,为执法工作开展提供了遵循。另一方面,创新信息技术应用。搭建“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大平台”,推行“国库电子支付”“涉农一本通”“公务卡”等专业理财制度,有效破解了财政资金规模大、用途多、人力监管局限等形成的“执法工作低效”“执法监管盲区”等问题,使财政资金更好地在阳光下高效、安全、公平、合法运行。
四是引入“绩效理念”,推动执法工作效益升级。打破“就执法论执法”的单一思维,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后半篇”文章,以依法理财效能的高低检验执法工作绩效的优劣,形成执法体系建设的完整闭环。2018年,蒙阴连续第5年获得临沂市县区财政管理综合考核第一名,连续第2年获得全省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综合考核一等奖,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全国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县”,依法科学理财效能不断提升,映射出“法治财政”建设以及“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绩效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