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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强化四项措施 确保中央革命老区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6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临沂市财政局强化四项措施,规范资金使用,提高执行效率,用好管好专项用于沂蒙革命老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4781万元,提升改善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条件。

一、明确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充分考虑本地区不同区域、人群、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需求,注重与当地分成的彩票公益金统筹安排使用。认真按照中央确定的“补齐短板”思路,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向县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倾斜,向贫困地方、困难行业和弱势群体倾斜,向“补短板”的社会公益事业倾斜,切实解决首要问题、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

二、严格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支持沂蒙革命老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权责统一”和“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县(区)级负责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并承担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办法制定、预算编制、指标安排、项目申报、审核等相关工作。

三、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成立项目专项推进组或专班,专门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按照资金要求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承建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出资金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确认签署意见,报送县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拨款。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实行函告制度,财政部门发函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对长时间仍未施工建设的项目,根据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新安排符合本地需要的社会公益项目,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发挥社会效益。

四、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县区认真填报中央革命老区项目绩效表,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将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加强事前绩效申报,事后绩效评价。从多角度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效益差的项目,该压缩的压缩、该取消的取消,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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