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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积极支持基层 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各级财政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有保有压,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始终把“三保”支出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1—9月份,全市民生支出4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0%,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等各项重点民生支出都得到较好保障。

在深挖资金潜力、强化收入统筹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收入依法征管。既确保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又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健全税收保障机制,依法科学征管,加强重点行业税源管控,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将该收的收入都收上来。二是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树立“大统筹”的思想,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政府债务预算一体编报、同步审核机制,提高政府财力统筹水平。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按30%的比例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强部门收入统筹,各有关部门执收的非税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各类预算资金,全部纳入支出预算“盘子”。三是加大存量资金资产清理盘活。严格落实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规范要求,及时收回存量资金,对部门预算当年结余一律收回,不再结转;凡是结转超过一年的资金全部收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闲置的资产,收归政府统一调配、处置,变现收入上缴财政统筹安排。

在大力压减一般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上下功夫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能省则省,大力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一般性支出,2019年各县区压减幅度要达到10%以上。在今年严控行政支出成本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到“三个压减、四个严控”。“三个压减”: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一律压减10%;业务经费类项目除有合同约定、需要据实结算的支出外,一律压减10%;除中央和省、市确定的重大政策、必保的支出及据实结算类民生补助资金外,其他专项资金规模一律压减10%。“四个严控”: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支出,未经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维持零增长,执行中不得追加调增;严控专项资金预算,凡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的,一律不再安排预算,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严控资产更新,从严控制公务车辆审批,其他新购资产原则上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

在加大对下帮扶、纾解基层困难上下功夫

按照“县级为主,省市共管”的原则,指导各县区承担起“三保”的主体责任,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凡是对国家标准“三保”支出保障不到位的地方,不得对现有政策自行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也不得自行违规出台津补贴政策。市财政结合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对基层纾困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民生保障能力,帮助基层守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底线。2019年,省市共下达各县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5.7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9.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3.05亿元,比上年增加4800万元,等等,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在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上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完善市与县区财政收入划分体制,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了市级承担比例,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财政保障作用,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报预算必报绩效、编预算要依绩效”的思路,所有申报预算的项目,必须编报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建立资金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效益差的财政专项,该压缩的压缩、该取消的取消,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政府投资条例》,各级区分轻重缓急,谨慎论证新上政府项目,全面分析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筹措方案,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必须首先明确资金来源,然后落实到具体项目,资金与项目要一一对应才能实施,不准新上无资金来源的项目,确保与政府预算财力相匹配。

在支持高质量发展、培植新的财源上下功夫

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面落实好支持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实施“十优产业倍增”计划、“名企倍增”计划,积极培育领军企业和名牌产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培植新兴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今年,市财政健全完善了“五个机制”,拿出“真金白银”支持高质量发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增长奖励机制,对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缴市级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所在县区,引导各县区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建立重点园区“ 亩均税收” 领跑者激励机制,对高新区、经济区进入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前10名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市级再奖励3000 万元;对省级开发区进入全省前20 名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市级再奖励1000 万元。建立增值税增收激励机制,增收部分予以返还,引导县区振兴实体经济。建立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形成“动能转换越快、成效越大,得实惠越多”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飞地”项目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引导各县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收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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