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财会〔2020〕11号),对我市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和会计中介机构等单位中符合《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39号)的会计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程序
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253.239:9000/ rsrc)”注册后,按系统要求填报电子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纸质和电子材料逐一审核后,由各县区财政局、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各县区财政局、市直主管部门(单位)请于10月26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报送地点及联系电话:兰山区孝河路79-1号城开大厦1106室,0539—8113115。
有关评审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临沂财会信息网(http://czj.linyi.gov.cn/ckxxw.htm)查询。
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