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和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50号)精神,我市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民主推荐、考察及评议,经市、县人社、财政等部门批准,确定推荐临沂市财政局、罗庄区盛庄街道财政所、沂南县财政局、兰陵县财政局、费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临沭县财政局、临沂市临港经济区财政局等7个单位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推荐李晓文、王传胜、秦海鸣、武开鑫、姬鸣宇、李波、李连永、刘西昆、杨佃农等9人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其中秦海鸣、武开鑫、杨佃农等3人分别记个人二等功,李晓文、王传胜、姬鸣宇、李波、李连永、刘西昆等6人分别记个人三等功。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见附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如对上述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全市财政系统“双先”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请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
2015年
12月
11日
到17日(不含公休日)
联系电话:0539-8316645
受理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7号临商大厦2720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基本情况简表
全市财政系统“双先”评选推荐领导小组
2015
年1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