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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09日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财监〔20148号)要求2014年度临沂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力度,服务于财政改革管理,促进重大财税政策的有效落实,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发挥会计监督在财政经济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为2013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对象为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罗欣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临沂有限公司、临沂市肿瘤医院、山东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临沂市公交总公司。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医药行业。一是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主要检查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人员是否具有法定从业资格,是否依法设置和编制了会计账簿,有无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关注医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虚列销售费用和隐瞒收入等问题,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处理是否规范等情况。二是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主要检查是否足额及时缴纳了各种税款,对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检查财政专项资金和医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浪费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预算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预决算编报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了预算,药品和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和处置是否合规,财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了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等。

(二)公共交通行业。针对该行业财政资金投入量大、补贴对象范围广等特点,在检查各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职工薪酬分配、票价形成机制、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的同时,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并开展绩效监督。

四、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9月下旬结束。检查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和调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

五、检查依据和问题处理

本次检查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财监〔20148号)对查出的相关问题,由临沂市财政局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统一处理,检查处理处罚情况将予以公告。对违法违纪行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临沂市财政局

                                 2014年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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