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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新设金融机构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财政局,各市级金融机构:

为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支持我市金融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新设金融机构省奖励资金的通知》(鲁财金〔201340号)和《山东省新设金融机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鲁财金〔20133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财政局要及时将文件传达给各金融机构,主动地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认真做好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材料。各县区财政局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确保新设金融机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做好新设金融机构奖励资金审核工作,同时将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报市财政局。

三、确保按时报送。为保证按时上报省财政厅,各县区财政局应于9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财政局,电子版发送外网邮箱。新设立的市级金融机构,于925日前直接向市财政局提出奖励资金申请(一式两份)

联系人:徐曼迪      联系电话:8113033

 

附件: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新设金融机构奖励资金的通知》

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设金融机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临沂市财政局

201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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