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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票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浏览次数:

关于启用新版票据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新版财政票据将于201411日起启用,现行使用的财政票据将于20131231全部停止使用,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将一律作废,并按规定进行保存、核销、销毁。请各单位在1231日前到市财政局领取新版财政票据,由银行代收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票据,今年1231日前能够缴费的,可使用旧版票据;年底前不能保证缴费的,不要再使用旧版票据,待明年11日后使用新版票据。

 

 

临沂市财政局

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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