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票据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新版财政票据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现行使用的财政票据将于2013年12月31日全部停止使用,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将一律作废,并按规定进行保存、核销、销毁。请各单位在12月31日前到市财政局领取新版财政票据,由银行代收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票据,今年12月31日前能够缴费的,可使用旧版票据;年底前不能保证缴费的,不要再使用旧版票据,待明年1月1日后使用新版票据。
临沂市财政局
2013年12日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