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会计监督,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质量,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和2013年度临沂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市级会计信息质量及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原则和目的
检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查隐患、促整改、重绩效”为目的。通过检查,查找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预算管理、教育行业相关政策落实和会计代理记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整改的建议或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管理、完善教育行业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会计代理记账提供参考。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为部分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部分预算管理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及2013年预算编制情况和两个会计代理记账单位2012年的执业情况;检查对象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实验中学、临沂沂州实验学校、临沂市农业机械局、临沂市水利物资储运站、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临沂市中小企业局、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沂市妇女联合会、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临沂飞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临沂凝津财务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部分部门和单位相关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教育有关政策落实等情况。
1、以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为目标,重点检查收入、支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情况。一是会计凭证的取得和填制、会计账薄的设置和登记、会计报表的编报、会计档案的管理等会计基础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是收入核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虚增或隐匿收入等情况,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三是所发生各项支出、费用是否全部入账,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等现象。四是资产管理是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合规,已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是否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结转固定资产。五是往来款项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2、围绕服务财政预算管理,重点检查预算编制、执行和政府采购等情况。一是单位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预算执行是否合规,预算的调整和追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预算编制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二是是否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是否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制度办法,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使用网络版财务核算软件进行账务处理。三是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相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是否按照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四是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五是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六是是否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3、其他违反财经事项。
另外,教育行业还要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是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的申领、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浪费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三是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空置或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四是检查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重点对201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及2013预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
1、收入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收入填报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检查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编制综合预算的要求,编细、编全、编实单位各项收入;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是否符合科学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的要求,对本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是否进行科学地测算,并在预算中按规定如实反映,对收费项目是否逐一填报;对组织征收的各项非税收入是否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设立过渡户或通过单位基本户征缴,截留、转移、挪用或直接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上年结转收入和单位自有资金收入,特别是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项目的填报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隐瞒、少列收入的问题。
2、支出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支出编报的真实性和预算执行的合规性。检查各预算单位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包括财政预算拨款人数、房屋建筑物面积、机动车数量情况等)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通过虚报人员、资产而冒领预算资金的问题;是否按照编制综合预算的要求,如实反映、填报本单位各项支出,有无虚报支出、多列支出、或通过往来核算少反映支出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和开支范围测算支出,有无违反规定扩大财政供给范围、提高单位开支标准的情况;各项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要根据开展全市绩效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在合规性检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项目资金进行绩效监督和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结转、结余资金编制和管理情况。重点关注结转、结余资金构成和资金总量。检查核实各单位当年以及以前年度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关注是否在当年决算和下一年度预算中真实、准确地反映和编报;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情况;检查各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4、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属于《临沂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及服务,是否按照采购品目全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无隐瞒预算或无预算采购行为。
5、有无违规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6、预算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其他财政法律法规情况。
(三)会计代理记账执业情况。重点检查代理记账公司工作场所及人员情况、执业范围、执业资格、年度备案及内部制度建设情况,会计基础工作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方式及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工作从2013年6月下旬开始,8月上旬结束。检查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调账和进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在市财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检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为节约检查成本,提高检查效率,市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与教育检查一并进行。
五、检查依据和问题处理
本次检查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财监〔2013〕10号)、《关于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鲁财监〔2013〕8号)和《山东省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查出的相关问题,由市财政局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统一处理,检查处理处罚情况将予以公告。对违法违纪行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临沂市财政局
2013
年6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