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国家税务局
临沂市地方税务局临沂市中小企业局
临财会〔2013〕11号
关于开展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
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小企业局(经信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蒙山旅游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经发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了解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有关法规制度落地实施,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中小企业局决定联合开展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临沂市境内的企事业单位。
各县区要将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调查范围,小型企业调查样本不少于200户(高新区20户、经济区30户、临港区10户、蒙山旅游区10户)。
企业单位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工作步骤
(一)发放调查资料(8月10日前)。财政部门负责向本辖区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发放调查资料,通过临沂财会信息网登录“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调查系统”,组织企业填报《大中型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查表》,组织事业单位填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调查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向中小企业发放调查资料,组织企业通过“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调查系统”,填报《大中型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查表》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查表》。
(二)审核数据(8月30日前)。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系统反馈数据,审核企事业单位调查信息,督促单位及时填完成调查,反馈信息数据。
(三)总结分析(9月10日前)。县区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形成分析报告,分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市中小企业局发展规划科。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查工作。对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摸清情况,下情上达,是促进会计法规制度有效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此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区财政、税务、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县区财政、税务、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税务、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会计法规制度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按照分工,完成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调查工作。税务部门要结合税收征管,向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供不同规模的企业名单资料,协助确定调查样本,并督促企业及时完成调查。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完成中小企业调查工作。
(三)强化数据审核。各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对企事业单位填报的调查资料认真审核,对错报、漏报现象督促整改,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完整。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科 王靖靖 8113115
市中小企业局发展规划科 王忠萌 8226068
附件: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调查表
2、大中型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查表
3、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查表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中小企业局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