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监〔2012〕5号
关于2012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及部门预算
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的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促进部门预算改革的深入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财监〔2012〕4号)、《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财监〔2012〕5号)、《关于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鲁财监〔2012〕6号)精神和《2012年临沂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就我市2012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及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省财政厅布置的检查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对以下单位实施检查:市委统战部、市旅游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房产局、园林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资委、林业局、渔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委托各市财政局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检查的函》(鲁财监便〔2012〕6号)委托我局检查的会计事务所为:临沂启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和山东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按要求同时进行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重点检查2011年度,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于重大问题,可以延伸至相关会计年度。
1、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各类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
2、单位是否将各项收入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有无隐瞒、少列收入及截留、坐支等问题;
3、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
4、单位是否严格按规定用途、程序以及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挪用、滞留财政资金和虚列支出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奖金、津补贴问题;对财政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是否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等;
5、单位收费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有无自立项目、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收费等问题;收费票据是否合法,有无使用自制票据或不合法票据收取费用问题;
6、其他违反财经法纪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所出具的报告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准则,事务所自身的会计信息质量。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情况。检查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是否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否运用了准确的职业判断,是否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是否按规定编制和保存审计工作底稿等。报告的抽查面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并延伸检查1—2个被审计单位,以验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
2、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检查事务所是否建立了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低价招揽业务等问题。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会计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提取了执业风险基金或购买执业保险,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了各项税款等。
3、会计事务所注册备案情况。主要检查事务所名称是否合规,股东(合伙人)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业务报备等。
4、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重点对201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及2012预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
1、收入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收入填报的完整性,是否全面反映本单位各项收入情况;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是否符合科学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的要求,收费项目是否逐一填报,是否做到了“不少、不漏、不虚”;单位收费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有无自立项目、超范围、超标准、重复收费等问题;收费票据是否合法,有无使用自制票据或不合法票据收取费用问题;非税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非税征管系统征缴;上年结转收入和单位自有资金收入,特别是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项目的填报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隐瞒、少报收入问题。
2、支出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如实反映、填报本单位各项支出,有无虚报支出、多列支出的问题;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报人员冒领预算资金问题;是否按定员定额核定基本支出,有无违反规定随意扩大财政供养范围、提高单位开支标准的情况;项目支出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挤占和挪用情况。
3、结余资金编制和管理情况。区分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及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政府性基金结余情况,预算单位是否在当年决算和下一年度预算中真实、准确地反映和编报,结余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采购属于《临沂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及服务,是否按采购品目全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无隐瞒预算或无预算采购行为,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部门预算编报的其他情况。
三、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这次检查从7月下旬开始,9月下旬结束,在市财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由监督检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上报省厅处理。具体检查采取调账方式开展。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会计信息 部门预算 检查 公示